第十六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我爱吃毛豆字数:2403更新时间:23/06/18 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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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t sep 26 07:00:00 cst 2015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宁琦的心一直皱巴巴揪着,他知道有些事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自己当时可是很豪爽的对胡强报了家门,那厮要来寻仇的话可说是易如反掌。

    但他却没想到一切都显得风平浪静,只有姚小贵远远见他会装逼的甩下头,然后绕道而走。那小子想必以为已经胜利了吧,孰不知自己只是有所顾忌罢了,宁琦不屑却又无奈的想。

    其实这事他倒是多虑了,且不说黑大佬胡飞怎能为这种鸡毛小事帮他弟弟的忙,就是胡强自个儿也不愿意讲出去,那样多丢人啊,加之那小子又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压根儿就没打算来找宁琦。

    当然,若说这几天里还有一些不平淡的话,那就是李玲总会在清晨,或是午间,又或是在傍晚给他发来一条短信息,内容都很平实,只简单数语,可他在那些含蓄语句里仍能觉察出一种不寻常的意味来,然而每当这时,他的脑海里却又会浮现出丁香秀美的脸庞,这让宁琦不禁开始质疑起自己:难道他跟刘晓虎一个德行,竟也是个脚踏两只船的花心大萝卜?

    这天中午放过学,宁琦如往常一样回到小区。

    在楼下他遇见了一个正四处眺望的男人,瞧那满脸灿烂的样儿,就好像这片破旧不堪的宿舍楼有啥看点似的。

    尽管是炎炎夏日,但这人身上穿得仍旧一丝不苟:竖条纹的半袖衬衫,浅咖色的休闲西裤,搭配上一双褐色的打孔皮凉鞋,宁琦脑海里立刻蹦出一个词来:斯文。

    再看此人相貌,更加验证了这一点。白净面皮,一丝不乱的小奔头,鼻梁上架着副细边眼镜,甚至颌下微青须髭旁还有俩浅浅的酒窝,这些都不禁让人心生好感。

    看清以后,宁琦至少确定了两件事。这个男人的年纪一定不会太大,估计也就三十开外;另外,这个男人不住这里。

    “请问,这位小兄弟是此间的住户吗?”那男人看见宁琦后倒先开了口,声音听来十分和蔼。

    “对啊,我就住这里,你要找谁?”宁琦感觉这人应该是附近某栋写字楼里的小白领。

    “哦,我只是路过而已,发现这里跟周围的建筑物一比,似乎有点不太协调,所以进来瞧瞧。”那男人笑着道。

    “你也看出来了,是不是觉得我们小区很有沧桑感啊?”宁琦大言不惭的道。

    “说实话,我只感觉陈旧了点,你看墙上的裂纹……”那男人说着还指了指一栋宿舍楼。

    “你这就错了,别看咱们这些楼房年代久远,有的好像还跟快散架似的,其实质量好着呢,比起现在那些豆腐渣工程强多了。”宁琦说着伸了伸舌头,笑道:“我这可不是抨击政府,主要是开发商们心太黑,只顾挣钱,哪管人的死活。”

    那男人呵呵一笑道:“小兄弟年纪轻轻,说话倒满犀利的,其实你说的有道理,现在人们的道德水平真是有点大不如从前了。”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竟聊得十分投机。

    宁琦忽然看着那人道:“我瞅你不像是给别人打工的,怎么着也是个企业主管啥的吧?”

    那男人却笑着道:“其实咱们都是给老天爷打工的,他老人家啥时候要把咱收了去,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宁琦不禁被逗乐了,嘻嘻道:“你说话可真招笑,不去说相声忒屈才了。”

    接着两人互报姓名,算是交了朋友。那人说他叫顾辉,宁琦乍听之下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叫什么“骨灰”呢。要不是爷爷宁建业趴楼道窗户口喊他回家吃饭,估计俩人能聊得废寝忘食。

    进门后,宁建业有些不悦的道:“那油头粉面的小子是谁?你认不认识啊,就跟他瞎聊个没完。”

    这话宁琦可不爱听了,反驳道:“人家穿得那叫得体好不好,到你老人家嘴里就成了汉奸打扮,再说我交个朋友怎么了,不是有句老话吗,叫天涯何处无……,错了,不是这句,应该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人家古人都说要善于结交朋友……”

    “别贫了,欺负老汉肚子里没墨水是不是,快点吃饭。”宁建业打断了孙子的慷慨陈词。

    “对了,咱们小区拆迁的事有什么新进展了吗?那帮打人的家伙最近没敢露面吧?”宁琦刚端起饭碗,又关心的问道。

    “大家伙对补偿方案都不同意,他们还能强行拆迁啊,所以说根本谈不上有啥屁进展,倒是老徐那件事已经确定为刑事案件,估计警察正四处缉拿打人者呢,他们藏都来不及,哪还敢往枪口上撞。”宁建业哼声道。

    “对啦,徐爷爷的女儿不是有那个什么间歇性精神病吗,平常谁在医院照顾他啊?”宁琦知道老徐早年丧偶,就一个独生女儿,还时不时犯点脑子病,长时间伺候她爹确实有点勉为其难。

    “你还别说,这次他那个女婿岳志国倒蛮像回事儿,不光把他老丈人送去了最好的医院,还专门雇了护工陪床,据说他本人也常去探望,由此看来,这家伙还算个爷们儿。”宁建业赞许的道。

    宁琦知道那个岳志国就住在附近的高档小区里,并且是某事业单位的一个小领导,平日里对待老徐可不咋的,或许是嫌他老丈人当门卫太给自己丢人,所以一年里都去不了几次,只有老徐那个脑子不太灵光的女儿隔三岔五给她爹来洗洗衣服什么的。

    宁琦乍一听爷爷说岳志国这次表现得十分积极,不禁调侃道:“该不会是像故事里讲的,徐爷爷有个藏着宝贝的枕头吧,谁要表现得好,他才给谁。”

    宁建业则咳了声道:“你也别把人性看得那么不堪,没准这姓岳的是良心发现呢。你说要没老徐,那家伙还能进城当上个一官半职,没准还在老家里种地吧。”

    这话倒是真的,原来那岳志国就是个农村娃,进城打工的时候认识了老徐的女儿徐彩霞。当时的岳志国虽说身无分文,但长得还算一表人才,嘴又甜的很,加上徐彩霞比常人少个心眼,所以竟被忽悠了个忠贞不渝,死活要嫁给他。老徐原本感觉岳志国为人太圆滑虚伪,并不太赞成这人做自己女婿,可架不住女儿的苦苦哀求,最后只得勉强同意了俩人的婚事。果不其然,结婚以后这岳志国便开始抱怨起来。他嫌在工厂里干活太累,又挣不到钱,又要养活一个没法工作的精神病患,简直就是压力山大啊。老徐听了女儿的“转述”,就知道这是在讲给自己听呢,不过这小子既然做了他的女婿,能帮自然是要帮一把的。好在他那时还是钢厂的车间主任,多少有些社会关系,经过他的努力,最终把岳志国调到一个事业单位干了临时工。而那小子也是活该走运,后来不知怎的竟还转成了有编制的正式人员。因为其善于溜须拍马,又勒紧裤腰带给领导送了点礼,便在单位当上了小干部,并在日后得到多次擢升。这一切要是没有老徐当年的“牵线”,岳志国要想成为吃皇粮的国家公职人员,恐怕只能等下辈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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